許多人應該被債務或金錢上的問題壓得喘不過氣

往往走上不好的方向高利貸之類的..

今天分享一個好資訊給大家^^

免費諮詢專業人員

最快的時間解決你所遇到問題

解決你個人困難幫助你的問題

 

http://goo.gl/lKlJKd

 

122

 

2

 

(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9日電)高市府元月公告新修訂的違章建築執行要點,將認定新違建及既存違章建築日期的「分水嶺」延為民國101年4月2日,但市府已認定的垂直增建及影響逃生的防火巷仍列優先拆除對象。 高雄市制訂「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違章建築執行要點」,將原本認定的新違建是指98年1月1日後興建者,修訂為新違建及既存違章建築日期的「分水嶺」為101年4月2日。 這項變革讓一些原本被認定為違建的建築得以免除被拆除的命運;高市違建隊統計,原認定尚未拆除的新違建逾2萬,經修法重新認定新違建將減至1萬1705件,較舊法減少8378件。 高市違建隊長薛仲信表示,市府會先拍照存證並列入分類分期處理之列;違反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條之1規定影響公共安全的違章建築態樣,仍將依規定執行拆除,包括佔用公地、防礙防火巷、防火當隔間、騎樓和垂直增建2層樓及危及婦幼環境、公共安全者都要執法,不受新違建時間修訂影響。 「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違章建築執行要點」已經市政會議通過,市府公告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。10512294E64521D2FB73718
arrow
arrow

    tjxx957n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